洛阳市卫生局关于表彰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4-04-08 1300
核心提示:各县(市、区)卫生局,高新区、伊滨区、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务)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在各级党委、政

各县(市、区)卫生局,高新区、伊滨区、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务)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市各级医疗卫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找准定位、强化服务、大胆创新、不懈努力,2013年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推进全市疾控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嵩县6个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科大一附院等6个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新安县等5个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宜阳县等5个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老城区4个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郭慧玲等80名疾病预防控制先进个人(见附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系统要学习先进,团结拼搏,勤奋务实,知难而进,认真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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